4月2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文件提出,健全多能互补供给格局,确保能源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实施新能源倍增行动,加快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新能源基地建设,以就地就近消纳为主推动风光发电资源高效利用,有序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8000万千瓦。因地制宜推动生物质能、地热能多元利用。加强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布局,积极发展绿电制氢、绿色氢氨醇,协同推进武汉、黄石、潜江国家氢能区域试点,打造全国重要的氢能枢纽基地。提高水电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快姚家平、淋溪河等水电站建设,推进葛洲坝等水电站扩机增容,深化中小水电绿色改造,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达到70%。实施新一代煤电升级行动,有序建设一批支撑性电源,优化存量机组结构,加快现役煤电机组改造升级,推动煤电向支撑性调节性电源转型。 推动黄石、宜昌、荆门、孝感大力发展特种水泥、新型水泥基复合材料、环保涂料等高端产品,支持宜昌、荆门、荆州、咸宁发展轻质高透光伏玻璃、透明导电膜玻璃等前沿产品。 重点发展高比能、高安全、长寿命固态电池等,加快突破全钒液流储能、钙钛矿光伏组件等技术瓶颈,推进锂电池、光伏、风电、压缩空气储能等产业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协同发展。 严格能效约束和排放准入,完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部门联审会商机制,有力有效管控“两高”项目,加快绿色低碳先进技术装备应用,建设一批零碳工厂和园区。 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发展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推进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实施制冷能效提升和绿色照明行动。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推广应用高品质再生材料,发展壮大再制造产业,提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动力电池、退役风电光伏设备、报废汽车等产品高值化规范化利用水平。


电 话:
联系人:
网 址:
邮 箱:
地 点: